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我国关于商标许可的类型主要是三种,即上文中介绍到的普通许可、独占许可以及排他许可,详细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想使用他人商标的,必须要先与其协商一致,然后签订相应的使用许可合同,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商标侵权。
总结: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吗?
      一、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吗?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如果是个人真实意思表达符合遗嘱要件的,就生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清算时间程序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破产清算程序1......


·工伤认定怎么作假,查出来会有什么后果?
      在向相关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后,工伤认定申请有可能会被驳回,有些人这时候想到认定作假,蒙混过关,得到每月国家和公司补助的少量金额,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作假,那么工伤认定怎么作假,查出......


·导致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