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二、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盗伐林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在盗伐林木的案件中,罚款标准就是按照盗伐林木的价值进行罚款的,如果对盗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的是罚款,那说明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可以判处3~7年不得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项目具有繁杂性,而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因而各项子工程建筑的工程,即是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然而在这些子工程建筑的......


·各地均出现过因建筑施工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
      各地均出现过因建筑施工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建筑的房屋质量低下引发安全事故,国家为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权益,加强了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那么建设工程......


·专利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专利国际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或者在规定办理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期限届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一、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


·晋城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山西晋城市民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伤者的伤残情况说法不同,为了更好的确定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可以得到明确认定。那......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名要从头做起的新人,如果让人觉......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