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

  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转业费的发放标准:?转业费是国家给予退出现役转业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补助费用。是军人退役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安家补助费。对于保障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转业生活和安家的基本需要,具有一定作用。1、转业生活补助费。按照转业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时间、职务等级、批准 转业时的本人原工资,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 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多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连续军龄不满8周年的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不发给生活补助费。2、转业安家补助费。按照转业军官、文职干部服役时间、职务等级、批准转 业时的本人原工资,发给转业安家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 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3、自主择业补助费。对2001年1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的自主择业的团职军官、处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龄满20周年的营职军官、科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军龄15周年以内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服役军人若是满足转业的条件,并且向上级提出了转业请求的,一般会获得一笔转业费,此笔费用的用途一般是用于安家,也可以用于生活补贴,所以若是转业时的军人若是已经与他人结婚的,那么部分或者全部的转业费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过失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此时往往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么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关于过失杀人量刑标准,可能大部分的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


·伪证罪的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在诉讼中对审判会造成关键性影响的环节就是证据的提出,有力的证据会让整个审判方向出现偏移,所以实际上就会有很多人为了让判决有利于自己而选择了制造非真实的证据而构成了伪证罪,下面一起来......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赔的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赔的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容留吸毒和贩毒关多久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提供场所,容留他......


·夫妻债务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合法吗?
      夫妻债务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合法吗?夫妻债务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属于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刑法》三百一十三条,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而拒不偿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有期徒刑,......


·在社会上,有一些证券发行机构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会在一定的程
      在社会上,有一些证券发行机构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会在一定的程度上伪造、变造国家有价值的证券。以此来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购买。但是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现,必定会受......


转业费多少年后属于共同财产?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