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

  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二、离婚如何要求赔偿?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是否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中的任何一种情况,然后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收集,没有证据的,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因此,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具体收集证据的办法如下:1、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专业人士或者律师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三、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方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在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提出希望获得赔偿金的请求的,为了防止对方否认出轨的事实,在提出赔偿请求的同时,可以直接拿出自己收集到的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
  
  
  
总结: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违停罚款多少 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需要办事情,而要停放自己的车辆,则必须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进行停放,不得随意的就将机动车停放在了道路上,这样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另外也是会导致纠纷的发生。一旦出现违......


·重婚财产分割补偿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补偿是怎么样的?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租赁商铺违约金怎么算
      在商铺租赁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违约的情况,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通常就是要求支付违约金。那么租赁商铺违约金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租赁商铺违约金怎......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合同双方作为利益的互换方,不一定是相互熟悉且知根知底的人,只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同。当利益后给付的一方经营或资金出现问题,先给付的......


·电瓶车醉驾得拘役多久
      骑电动车醉驾不构成犯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构成犯罪,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


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