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一、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辩状期间提出,具体的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
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管辖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有要求撤回的,法院应当给予允许。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也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三、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1、不存在再审问题: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
(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2、存在再审问题: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
(2)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任何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然后需要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将申请书寄送或者是当面提交给目前审理案件的法院。在申请书之中书写的异议理由必须合理,否则案件一般不会被移交。
总结: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一、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辩状期间提出,具体的理由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离婚房产贷款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许多夫妻会在结婚之后共同购买房产,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买房会选择贷款购买。在实践中可能会发生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但夫妻双方却选择了离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只能由一方获得,也需要......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中华......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呢......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可以进行提出的;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公司名称核准需要股东签名
公司名称核准需要股东签名企业名称经预先核准程序在设立登记前确定下来,可以使企业避免在筹组过程中因名称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登记申请文件、材料使用名称杂乱,并减少因此引起的重复劳动、重复......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南充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护被征......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