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笔迹鉴定程序规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其实,在诉讼活动中如果需要做笔迹鉴定的话,笔迹鉴定机构最好让人民法院指定,如果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也具有鉴定资质,笔迹鉴定的结论是依据检材做出的,不管当事人是否认可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总结: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


·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


·什么是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是您想知道的,那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和......


·一、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什么意思?
      一、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什么意思?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奶奶不再参与该房产的继承,而排在其后的继承人将会按照法定的方式继续得到房产的归属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