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 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别或共同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房屋买卖、代理及相关协议(无论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2.1
  
  2.2
  
  2.3
  
  2.4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3.1
  
  3.2
  
  3.3
  
  3.4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4.1
  
  4.2
  
  4.3
  
  4.4
  
  5、因履行本解约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 证件名称及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章):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本文件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都要解除的话,那么必须要三方都协商好,而且所解除的内容要按规定写一份协议书,不仅要把合同的内容写明清楚,而且自己要表达出来的意思也要注明;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
  
  
  
总结: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甲方:乙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包含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一、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法院不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法院是能先判离婚后判债务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务怎么还?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


·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可以吗
      一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是多少时间?罚没款申请延长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
      民事诉讼15天内上诉要交费吗缴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15天上诉要交费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要向二审费用交纳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即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


·父母都过世了
      父母都过世了,子女应该如何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上海市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人格改变;2、单肢体瘫肌力4级;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7、脑叶切除术后无......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