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可以由原告法院管辖的情况(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需要明确的是,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有关诉讼管辖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还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由司法机关对是否具备管辖权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总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照规定进行撤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带什么材料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带什么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
·认定构成入室抢劫怎么判
认定构成入室抢劫怎么判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
·怎样构成侵占罪 构成侵占罪怎样处罚
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此时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当然这个过程中相关的证据,而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收集提供了。而司法实务中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
·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通常是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有偿还义务的人,如果发生了财务上的困难,债权人也就是指预付款者,多是指那些对企业或个人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在双方友好协商的......
·吉林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知识
对于司法鉴定这个名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您对于什么是司法鉴定,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如何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知道这些的朋友应该不会很多了。今天我们就以吉林省为例详细介......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