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一般在对方住所地的人们法院立案。要是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那么离婚案件由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一、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A地,女方一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总结: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质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
      质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


·诈骗案警察办案流程是什么?
      诈骗案警察办案流程是什么?一、警察办案流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


·工伤8级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
      8级一般能赔8—9万左右。8级工伤残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多钱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几日内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五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如果认为仲裁......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


离婚诉讼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