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1、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也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十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给付方式有那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大部分的家庭都是需要在离婚后,由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因为存在虽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配偶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的情形,故此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法律规范也明文规定了,在法定情节发生之后,父母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配偶支付抚养费。
  
  
总结: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1、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也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会怎么判
      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


·灌南司法鉴定应该遵守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我国各地都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可以解决特殊的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这些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工作人员,我国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应该遵守的原则,并且对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人员和组......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1、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


·刑警队立案办案多久 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是多久
      一、刑警队立案办案多久?时间不一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机动车如果需要停车的话,则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停放。设想一下要是您都随意乱停乱放的话,一是会造成城市交通的拥堵,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引发一些擦挂甚至交通事故。对......


一、未确定抚养权起诉抚养费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