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收入分割是一样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收入分割是一样的吗?1、离婚财产分割与收入分割并不是一样的,因为收入的范围是比较广的,诸如结婚期间获得的只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收入,就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故此不能被分割。2、结婚后大部分的收入都是可以被分割的,在分割前需要确定各自的收入情况。离婚诉讼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状况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及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面临离婚,一般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对于自己财产和收入状况,一般也不愿意透露。有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彼此对于对方的收入状况较为了解,对于对方所在的单位也比较熟悉,这样,调查或掌握一方收入相对容易。但是,也有一些当事人,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不在意一方的收人情况,或对经济没有过多的防备心理,可能对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不太清楚,这样,就有必要在诉讼开庭前调查另一方的收入情况。二、离婚时确定夫妻双方收入的方法(1)聘请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还是较为配合的,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入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2)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实践中,律师合法合理的取证要求有时不能得到取证单位的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也缺乏有力的保障,律师取证难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因此,拟取证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在实行调查令的地区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情况,一般面对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调查单位很少有不配合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因此,持法院的调查令基本上可以查清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一般正规单位也不会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结婚后大部分的收入都是可以被分割的,在分割前需要确定各自的收入情况,若是无法知道各自名下的财产具体有哪些,那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或者是向法院提出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当然,在向法院提出该请求时,必须要同时提出了离婚请求,否则法院可能并不会受理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总结:一、离婚财产分割收入分割是一样的吗?1、离婚财产分割与收入分割并不是一样的,因为收入的范围是比较广的,诸如结婚期间获得的只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信息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在,在各地政府实施了一些关系到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行为之后,会将信息进行公开,但是由于政府信息有些涉及到民事主体的个人隐私,故而并非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会进行公布的,一般来说,信......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


·欠信用卡多久会成老赖
      欠信用卡不一定会成为老赖,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看个人的还款态度。如果经银行两次催收后拒不归还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的,一般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黑名单......


·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
      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吗?无配偶的第三者可以起诉男方重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企业注册资本如何能正常使用?
      企业注册资本如何能正常使用?公司注册成功后,把钱转入基本户,就可以使用公司的注册资金了。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减少的,但资金是流动的。你账户上资金可以大于注册资本也可以小于注册资本,但是......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


一、离婚财产分割收入分割是一样的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