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况有哪些?(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买卖合同的具体诉讼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认定管辖权,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对诉讼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移送管辖。
总结: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怎么做才能符合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怎么做才能符合规定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没有起诉离婚的,对方已经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最好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行为,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申请人需要赔偿因保......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强制许可,除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专利法规定的下列程序。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专利强制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强制许可请求”。请求书......
·批捕后取保候审意味什么?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意味什么?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可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
·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书内容有哪些?
如果一个公司的法人想要通过证明的方式来对公司进行维护,那么就能够想想到的是身份证明书的有关内容,也就意味着身份证明书中的内容应该包括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身份证明书中应该包含......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内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可以认定该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要是因此离婚的话,这个夫妻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婚外情离婚时......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