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该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而要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
  
  
  
总结: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


·民法典抵押财产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抵押财产的转让有哪些规定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不过,要是当事人之间对此有其他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抵......


·一、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吗?1、没有,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法院不发离婚证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2、商业物业:包括综合楼、写字楼、商业中心、酒店、康乐场所等......


·使用权房子继承过户可以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


·法定节假日加班 调休代替加班费可以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代替加班费可以吗随着现在社会的压力愈来愈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要求员工加班完成工作量,然而对于加班的费用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按时发放给员工,而是以加班过后调休来代......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婚姻无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