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一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
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 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二)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54000计算单位;
(2)超过2l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1000计算单位。
2、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27500计算单位;
(2)超过21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3)从事中国港口之间货物运输或者沿海作业的船舶,不满300总吨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本规定所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300总吨以上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海商法》第2lO条第1款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
(4)同一事故中的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有适用《海商法》第210条或者本规定的,其他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应当同样适用。
(三)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的赔偿限额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l500吨的船舶计算。
(四)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根据《海商法》第211条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载明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
(五)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交通部《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2、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3、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4、上述第2项和第3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此外,该规定允许承运人和旅客以书面形式约定高于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同时又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按照4万元人民币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
通过阅读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运输的相关知识还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各种具体情况也有分析和处理办法。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运输业,它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它也是一个高收益与风险并存的行业。对于运输中出现的问题应妥善解决。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在平台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一、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所签的合同有效,双方应履行。但被告改变了房屋座向,虽是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按规定被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原告变更方案,被告未告知,这一点被告应承担责任。......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可以拨打315电话、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解决,我国出台了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的法规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如果发生了产品质量......
·对于法院拍卖原始取得吗?
对于法院拍卖原始取得吗?法院拍卖属于原始取得,我国的原始取得包括:收益、劳动生产、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发现隐藏物、埋藏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
闽侯县田地征地补偿款是多少现在征地补偿款之所以能够持续的长时间的得到广泛关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步伐都是非常快的。既然决定要将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在短时间内尽量......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生效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生效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