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二、拆迁是按面积还是按户口首先各地的拆迁政策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律层面上也是依据什么性质的拆迁有关。也就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收所面临的政策本身就有区别大致上一般拆迁都是依据面积或者户口来赔偿。面积不用我多说,如果房子本来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女方嫁过来之前,房子已经存在,那么不管女方户口在哪里,怎么拆迁,明显都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是依据户口,一般来说这通常出现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农村土地征收上。比如集体土地,因为户口会决定是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而安置补偿费就和是否是集体组织成员有关根据现行政策,一般情况下拆迁根据户口来进行赔偿多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所以离婚后虽然户口未迁出,即使拆迁了,获得赔偿的可能想比较小。即使未离婚,但是在婚前房屋已经存在,即使户口迁移至拆迁地,赔偿也与其无关。
  
  
  
总结: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诉讼您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和有关的基础证据,然后到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非吸业务员退赔所有工资流水后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按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即“明知他人驾车参加饭局,在未事先安排代驾的情况下,鼓......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区别?1、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


·劳动合同是必须签的吗?
      劳动合同是必须签的吗?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用工满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还有法律意义上的一道程序,也就是结婚登记。在我国偏远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因此也会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进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孩子的......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