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1、《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二、危险物质包括哪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危险物质是在航空运输等情况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企业若是想要制造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质,那么在落实具体的制造作业之前,是需要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制造申请的,提交的是申请书之中,必须要阐述需要制造的理由。只有在该申请被批准之后,才可以制造危险物质,任何没有获得许可就制造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
  
  
  
总结: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1、《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一、所有土地都可以确权吗?《土地权属于争议查处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有纠纷的......


·男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男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要几天才会做出决定?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要几天才会做出决定?检察院酌定不起诉要30天左右才会做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


·员工入职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
      员工入职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义务。但劳动者的告知义......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