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2、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二、本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都包含着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同时都有可能诱使相关投资者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而遭受经济损失,并且两者都是有关妨害证券、期货信息真实公开的行为,两罪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行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结果扰乱了证券、期货市场,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该行为宜定为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罪。在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相关量刑处理中,首先要根据是否构成了立案的标准,即达到严重的程度,另外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来进行适用处理,对于不同的涉案金额的处罚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总结: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销售赃物刑法怎么处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分居协议期间与他人同居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一、分居协议期间与他人同居有什么责任1、夫妻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双方并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尚在。一方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形下,与他人非法同......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1、交强险都会赔偿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合同诈骗38万判多少年?
合同诈骗属于诈骗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主要是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而此时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这与普通的诈骗罪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要是行为人合同诈骗38万判多......
·署名权转让可以吗?
署名权转让可以吗?署名权的是著作者享有的一种人身权利,很多人都想知道署名权是否可以像著作权一样可以转让呢?在实际中我们经常看见著作权的转让可以为著作者带来财富,那么署名权转让可以吗?......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十天。地方各级检察......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