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一、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职工应获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二、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二)联系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联系主要在于,非破产清算不能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应转为破产清算。
  
  
总结: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一、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职工应获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定时间都有哪些要求?
      在我国的民事案件中,如一方提供的证据不能够得到法院的完全支持下。相应的一方可以提出司法鉴定这一程序,确保自己提供的证据证实有效切具有法律效力。那下面就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定时间都有......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一般诉前保全后多久起诉?
      一般诉前保全后多久起诉?申请保全的根据申请的阶段不同,可以分为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情况不同自然要求也就不一样。由于在诉前申请保全的,此时尚未启动诉讼程序,因此就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时间......


·一,离婚后孩子的择校费算抚养费么?
      一,离婚后孩子的择校费算抚养费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