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在中国炒外汇合法吗?

  如果在中国炒外汇合法吗?
  
  中国炒外汇合法吗
  
  要知道在中国炒外汇合不合法?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炒外汇。炒外汇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就是投资者以银行或经纪商提供的信托进行外汇交易。它充分利用了杠杆投资的原理,在金融机构之间及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方式。
  
  在这一方面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任何有关于炒外汇方面的法律,因此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国家既没有允许也没有强行禁止。但是这也就说明了在中国进行炒外汇是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如果交易者想继续参与外汇交易,就需要自己去选择正规的受监管的外汇平台了。
  
  就目前看来,比较受大家认可的监管单位有澳大利亚证监会(ASIC)、 美国国家期货业协会(NFA)和英国金融管理局(FSA)等,其他的监管机构我建议大家就没必要多看了。这些监管机构将会对那些外汇平台进行严格的监管,以保障外汇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目前中国投资者投资外汇市场的渠道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做国内银行开设的外汇实盘,另一种是通过国外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直接在国外开户,做 外汇保证金业务(即炒外汇)。
  
  由于外汇实盘点差大(可以理解为交易费用高),无杠杆等诸多因素,除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外,一般收益率很难让人满意。外汇保证金业务由于其可以双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且由于有杠杆比率,可以以小博大,因此受到众多投资者的追捧。现在国外成熟的外汇交易市场开设的业务,基本都是以外汇保证金形式存在,而非外汇实盘。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之所以没有开展保证金业务,主要是还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国家目前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国外的主流平台在国内找代理为他们做客户开发和服务工作。做国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优势。
  
  目前国内外汇的公司的作用就是省去了你出国这一步。但是如果说你的资金不是汇往国外,那肯定不是合法的公司。也就是说合法的,但是这些公司必须是接受严格监管的。
  
  目前中国投资者投资外汇市场的渠道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做国内银行开设的外汇实盘,另一种是通过国外交易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直接在国外开户,做外汇保证金业务。
  
  由于外汇实盘点差大(可以理解为交易费用高),除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外,一般收益率很难让人满意。外汇保证金业务由于其可以双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且由于有杠杆比率,可以以小博大。
  
  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国家目前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国外的主流平台在国内找代理为他们做客户开发和服务工作。做国外的主流平台有很大的优势。
  
  中国炒外汇的行为,我国法律还没有对这部分进行明文规定,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就好比高利贷一样,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当事人如果要实施炒外汇的行为,那么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一定要谨慎小心。防止权益毁损。
  
  
总结:如果在中国炒外汇合法吗?中国炒外汇合法吗要知道在中国炒外汇合不合法?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炒外汇。炒外汇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


·一、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
      一、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


·公司欠债后倒闭股东要负担吗?
      公司欠债后倒闭股东要负担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临时工工伤认定
      临时工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


·欠条写的债权人的名字没有债务人的名字有效吗?
      欠条写的债权人的名字没有债务人的名字有效吗?一、欠条写的债权人的名字没有债务人的名字有效吗?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没名字仅仅一张欠条,不能成为两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充分证据。但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有当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


如果在中国炒外汇合法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