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三种。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这个要件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
  
  (2)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认定对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意义;
  
  (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
  
  二、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特点
  
  (一)非物质性
  
  1、知识产权管理对象的非物质性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本质特点。
  
  2、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即一定的信息,是没有形体的、非物质性的,其存在不具有固态、液态、气态等的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
  
  3、作为财产所有权管理对象的物,一般是可以被特定的人占有;而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则不可能被特定人占有,它们可能被无限地复制,因此可能被无限数量的人占有。
  
  (二)创造性
  
  1、知识产权法的宗旨在于鼓励人们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先行的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主要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2、创造性是智力成果取得知识权保护的条件,受保护的对象不同,法律对其要求的创造性也是不同的。
  
  3、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所要求的创造性最高,著作保护的作品次之,商标法对商标没有提创造性的要求,但商标的设计和选取也是创造性的体现,商业秘密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创造性。
  
  (三)公开性
  
  1、公开性是多数智力成果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2、在各项知识产权中,其对象大多表现了公开性特征。
  
  (四)可复制性
  
  1、智力成果之所以能成为财产权的对象是因为智力成果可由一定的有形物去固定、去复制。
  
  2、智力成果只有可复制、才能被广泛地传播,才能推动人类的科学、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也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现其劳动价值。
  
  
总结: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在取保候审期间,单位发生变动未通知公安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范本一
      范本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甲方: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乙方: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甲方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


·一、转租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转租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抚养费应该怎样办理
      一、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抚养费应该怎样办理在离婚之后,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时,通常会......


·门市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门市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目前我国的房屋市场火热,房价更是年年攀新高,这使得很多人都只能望房兴叹了,但是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增加,二手房买卖也随着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人退而求其次......


·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一、股份继承放弃协议应当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