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是什么?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概念是什么?
?一、宣告失踪
(一)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制度。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三)宣告失踪的效力: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二、宣告死亡
(一)概念: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制度。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2.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之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遇到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三)宣告死亡的效力:1.债权债务关系清理,继承关系开始。2.婚姻关系消灭。3.配偶可以单方面决定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
法律为什么要设置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呢?其背后的原因在于自然人下落不明后,与其相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样会衍生出很多社会问题。所以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目的是通过法院对失踪人进行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让处于不稳定状态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重新稳定下来,从而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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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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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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