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一、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分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单位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一、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办理离职手续流程是什么
      现如今的人们都追求自己理想中的职业,所以离职是一个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但是离职并不是您想象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有流程的,但是有很多想要离职的人并不知道办理离职手续流程是什么,下面,我......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教练车在训练期间发生事故,除非是学员的故意的行为,都是由教练员负责所有责任,学员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驾驶人员补行驶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行驶证需要什么手续?补办行驶证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预备犯罪包括的形式有哪些
      预备犯罪包括的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


·一、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
      一、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当时的一些具体的情况,还有就是有利于自己的一些具体的情节,比如说干脆之后自己就立即采取了一些自首以及坦白认罪等从轻处罚的情节,这......


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 ?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