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一、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强制拆迁决定做出之后,房管部门要做些什么?
  
  (1)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总结: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一、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从事市场交易和企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对于新三板说法并不陌生。新三板由于具有挂牌门槛低、费用少以及效率高的优势,很受企业青睐。新三板不仅能增加企业品牌效应,同时也能够为企业的融资带来更便......


·一、离婚后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钱?
      一、离婚后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


·购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
      购买的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一、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劳动仲裁的适用境况总结如下:《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侵权管辖范围包括哪些?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