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具体地讲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离婚后无住处的;
  
  2、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
  
  3、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2、另一方具有帮助的能力;
  
  3、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住房,也可以是金钱,其中住房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接受帮助方没有再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离婚时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帮助则是相互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对配偶或原配偶的扶助或资助。现代配偶扶养是双向的,丈夫在妻子需要扶养时有帮助的义务,妻子在丈夫需要扶养时也同样有帮助的义务。但实际上,由于妇女的经济能力一般低于其丈夫,需要扶养帮助的主要是离婚妇女。
  
  
总结: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


·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
      为了避免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除了了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外,还应在签订时注意某些事项。(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


·行政处罚设定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设定范围有哪些?行政处罚设定范围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包括:双方的劳动报酬收入和工作奖金、在生产经营中所获取的收益、著作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性收益、一般继承与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就只有这几种类型......


·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随便用钱吗?
      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随便用钱吗?监护人不可以动用被监护人的钱,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