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即使是双方签订自愿放弃的协议或者合同,那么单位也不能免除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必须由公司个职工共同缴纳,公司以你们签订的协议逃避责任是违法行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你们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部门举报。即使是员工确实不想缴纳,主动提出将保险费作为工资发放,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也不能免责。
  
  二、不缴纳社保对于企业的影响
  
  对企业来说:不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保,看似节约了用工成本,但实质上隐藏着诸多用工风险。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还有工伤赔偿无法避免。无论员工是否参保,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会得到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费用将由企业支付全部,而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简而言之,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原本应由社保基金承担的公司保险待遇就会转移至企业自行承担。
  
  由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随时面临经济损失和人才流失,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总结: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判决来处理,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


·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分为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规定分为哪些?很多人都知道,对于每一件事的完成,都需要一个好的基础。同样每一个工程的建设,也需要一个好的基建。对于基础建设的完美完工,就会使得整个工程的余下量更容易实施......


·派出所对遗失物品报案如何受理?
      派出所对遗失物品报案如何受理?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关于“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关于“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互相推脱,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导致监护无从设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针对以上问题,本......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