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继承只需要花费3万多块钱,相比赠送来说省了不少。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这样的话就可以免缴契税,一下子就比上面直接赠予的方式省了9万块!其实,继承和赠送的费用也确实差在契税上面。2、房子卖给子女能比传统的继承和赠予有多省钱:买卖的费用详情为: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1%)(二套购房)、3000元评估费(0.1%)、230元交易费,总计3万出头。因为父母的住房一般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因此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按照相关法律,赠予的房产需要缴纳3%的契约税(9万)。除此之外,还需按照房子的成交额分别缴纳1万元的评估费和2万多的公证费,印花税和登记费之类的其它费用也就几千来块钱。父母的住房一般都住满5年以上且属于近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免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划算只代表交易费用较低,并不是说一共花的钱最少。二、继承房产怎么缴纳税费?继承获得的房产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房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包括契税和个税等)。但是有两个条件: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2、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等。对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土地、房产权属的,免征契税;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此外,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也不是继承而是赠与。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按赠与交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遗嘱公证继承公证需交公证费80元/平方米,遗嘱公证需交公证费总房价的2%,另外,通过继承获得房产过户时还需要交相关登记费和手续费。房产的继承需要过户并按照缴纳相应的费用,房屋作为不动产权,有一定的拥有年限,也有一定的过户费用。继承人和原拥有人之间需要商量清楚。房产的继承的顺序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当事人有立遗嘱的就要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总结: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曾几何时,国家赔偿在我国反而也成了一种比较敏感的社会话题了,因为人们始终会觉得国家赔偿法是暴露出了目前我国司法制度方面存在着一些弊端的。但实际上,国家赔偿法实施起来也是在日益完善的......


·人保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
      人保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网络信息的发展使得不少不法分子有了非法钻营的想法,犯诈骗罪触犯了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数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但是也构成了......


·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男方争抚养权还是女方争抚养权,要想法院将孩子判给自己,当然要表现出自己的优势,就包括在经济能力上的优势、在家庭教育上的优势,只要是对孩子成长有利的,那么法官都会适当考虑。那一......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要件是什么(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