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不是遗产。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三、遗产的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跟户口所在地其实并没有任何关系,宅基地之所以不能被继承,并不是因为户口不在农村,户口在农村,可是自己有宅基地的情况下也不能继承其他家庭成员的宅基地,除非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继承房子也就拥有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总结: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不是遗产。《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抚养权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抚养权共同抚养可以吗?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商标注册费用最低是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最低是多少?商标注册费用,最低就是自己申请,只需要支付受理费,标准为: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


·专利宣告无效?
      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一、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


·非法集资放高利贷诈骗两者有区别吗?
      一、放高利贷属于合法吗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有哪些?我国为了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对集体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集体企业改制问题存在有哪些呢?面对这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集体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