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根本就不了解农村承包地政策,事实上,农村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问题是,如果老人的去世,家里面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也都迁出去了,那承包土地就会收归集体,不然,只要家里还有一位家庭成员就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
总结: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家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什么?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
·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
·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
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一、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是怎样的解约函本单位与?????????学校?????????专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由于?????????原因于?????????年?????????月???......
·一、放弃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放弃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签订协议吗?交通事故一方放弃索赔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必须要签订协议,但为了更好的证明,最好签订协议。交通事故放弃索赔的,如果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父母无权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