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我们只能能省多少是多少,此时二手房个税的避税显得格外重要。那么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合法的避税方法。
  
  一、二手房满五年再出售
  
  购买这样的二手房有诸多好处: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不满五年的二手房中有30%离距5年期满仅剩不到1年的时间,因此在不急于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下,房主可以考虑先行出租,待期满后再进行出售二手房,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及增值税待遇。
  
  二、利用买房退税期出售二手房
  
  按照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买房退税”的规定是这样的,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还要知道,这个税费是“退”的,而不是“免”的,所以买家一开始还是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其次,政策要求卖家要在一年以内购置新房,才能享受退税,而如果卖家没有及时购买新房,这个退税买家可能就享受不到了。尽管实际承担税费的是买家,不过税费是退给卖家的,卖家可能收到钱后翻脸不认人了,因此,退税这个事,买家一定要在一开始就与卖家书面约定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是个您都在讨论和关心的问题,以上是合理合法减少税款缴纳的两种方式,供二手房买卖双方参考借鉴。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合法避税方法,建议咨询的专家律师,这样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总结: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人故意用东西堵住了我家车库的门算违法吗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


·被错误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如何定性
      被错误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如何定性一、被错误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如何定性?被错误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也会被定性为逃脱罪,尚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关押的犯......


·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一、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查共同财产的方法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找律师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年假是在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员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由于我国的企业种类较为繁杂,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不按照标准给休假期间的职员发放工资,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用人......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
      合同法知情权在第几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


·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一、工商所商标侵权加班是否有加班费?1、工商所审理商标侵权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