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邮寄送达是在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将送达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送达人的方式。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计算期间时应扣除邮件在途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这是关于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通常送达文书要以直接送达为主,但在有些情况下,很难直接送达当事人(如当事人在国外,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等),这时就要采取诸如代为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以保证当事人能及时的收到法律文书。
视为送达的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条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总结: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邮寄送达是在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将送达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送达人的方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今年我们国家的法律可能对醉驾这方面有一些新的调整
今年我们国家的法律可能对醉驾这方面有一些新的调整,据我所知,也就是要求得更为严格了,那么我们不禁想问醉驾法律如何规定?根据最新的交通道路法规定,醉驾的处罚标准是处以六个月以上的扣押......
·一般自首当天可以被拘留吗
一般自首当天可以被拘留吗自首后会不会马上拘留这需要看具体犯罪的情节严重与否,如果所犯罪行对社会他人危害不大,加之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的,可以酌情进行减轻、从轻处罚,有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
·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比例
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比例一、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赔偿的比例是按照双方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是负同等责任的,则其赔偿可根据下面的步......
·普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普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普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处罚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判决,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
·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
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一、撤销仲裁裁决是特别程序审理吗?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不适用于特别程序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