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人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

  什么人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并且: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二、继承权可以转让给其他人吗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存在基础的。因此,继承权兼具财产权、人身权性质,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权利主体处分继承权不能像处分其他财产权利一样享有完全自主的处分权。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所以,继承权不能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转移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权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关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才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可见,继承权是不以转让的。至于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同是又指明其继承份额给某人时,这是不属继承权的转让,也不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因为放弃继承权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而实际上是以继承人的身份享有继承权,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给他人。这样做是继承人行使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是将遗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是合法的。继承遗产的时候,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总结:什么人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上海抚养费判决的数额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会有较多的处理事项,如财产怎么分配等等,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但实践中许多夫妻......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案件管辖权不服的,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那么,如果想要提起管辖权异议,就必须先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 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担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


·滥用职权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


什么人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