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
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一条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应当由看守所进行治疗,需要到医院之类的,费用由国家划拨的给养费中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人犯给养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财政厅、局根据物价等情况商定。
第三十一条 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人犯服药,看守干警要在场监视。发现人犯患有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如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依照规定办理。人犯患病出现死亡危险时,要边积极抢救边告知办案机关。人犯需要住院治疗的,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并派看守干警值班看管,严防发生人犯脱逃、自杀等意外情况。不准使用人犯或者雇人看护住院的病犯。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该对违法人员进行羁押办理,调查和审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违法情节。对于羁押的犯罪人员具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不会危害社会治安的,可以实施取保候审,在案件需要调查时随时配合调查。
总结: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有哪些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一条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应当由看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处分权的确定
处分权的确定在租这个房子的时候,首先要确定这个所谓的房东是否具有处分这个房子的权利,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房东。有些人在租房时会遇到有人冒充房东,擅自处理出租房,如果这样的话,你租下了......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一、合同的成交和成立合同成交是指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促成合同成立的这一状态。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就是我们日......
·诈骗罪怎样量刑处罚 如何处罚诈骗罪
刑法上面说到的骗子,一般是指构成了刑事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样的骗子来讲,一旦确定了实际的犯罪事实后,就要量刑处罚。那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
·噪声职业卫生标准是什么?
噪声职业卫生标准是什么一、噪声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的......
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