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

  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
  
  一、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
  
  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允许的,起诉离婚,对方由于犯罪,处于侦查阶段,可以让法院直接将传票送达到回看守所开庭。写起诉状答、带身份证到人民法院立案。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写离婚起诉状的要求有: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我国法律当中明文规定离婚主要就是有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是通过诉讼离婚,还有一种方式通过协议离婚。相关的人员被采取羁押措施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总结: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一、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允许的,起诉离婚,对方由于犯罪,处于侦查阶段,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般哪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哪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


·汽车交强险看病赔偿金额是多少?
      现在很多家庭都有汽车,汽车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地增多。我们很多普通家庭的汽车买的保险都是强制保险,那么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时......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网贷逾期会产生刑事责任吗
      网贷逾期会产生刑事责任吗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辞退补偿金确认条件有哪些
      辞退补偿金确认条件有哪些辞退员工的补偿确定条件?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


·离婚房产欠款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欠款如何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