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刑事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法定的,不过,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公检法机关是合法延长羁押期限的,有合法延长羁押期限的相关凭证的话就不算超期羁押。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凭证,故意延长对当事人的羁押期限的,这种做法也涉嫌滥用职权。
  
  
  
总结: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为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
      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法律特点一、适用于《公司法》组织形式的公司有哪些法律特点无限公司: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权人做出清偿。两合公司:兼具有......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根据法律规定不批捕后什么时间放人?
      一、根据法律规定不批捕后什么时间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


·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有哪些?
      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有哪些?(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联合银行业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逃废银行债务的危害性。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表面上损害了银行利益,实际......


·一般离婚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婚最容易产生的纠纷问题就来自于财产分配和抚养权抚养费的分配,其中抚养权分配后的抚养费给予问题是很多人都非常头疼的,不知道抚养费的给予到底是遵循什么原则进行的,不知道抚养费是按照什......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