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婚罪需要去公安报案吗?

  重婚罪是需要去公安报案的。发生重婚的情况类型有多种,遇到涉及重婚罪的,派出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的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据此,自然人是否构成重婚罪,须确定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犯罪嫌疑人有配偶,即未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或是明知对方有配偶;二是嫌疑人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即其邻居、亲友等认为他们是夫妻或彼此以夫或妻相称。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但是如果没有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或者左邻右舍都认为两人是夫妻,不具备犯罪的客观事实。只能属于道德方面的。  
  
  而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知,重婚罪是需要都公安机关报案的。因为重婚属于犯罪。警方会根据情况处理,立案调查。对于有配偶而重婚的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会被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还是相当重的。
  
  
总结:重婚罪是需要去公安报案的。发生重婚的情况类型有多种,遇到涉及重婚罪的,派出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身份证过期本人不回去家里人能帮忙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一下缓刑,而要是法官最后宣判的时候确定适用缓刑的话,那此时意味着罪犯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此时需要看其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表现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就是说会有......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一、承揽合同违约金(一)概述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让各省市的发展更加的快速,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大量的征用人民的土地,用于发展省市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这些用于省市建设的土地的征用,国家规定是需要......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而在当今社会,民间仍然流传着这句话,有些人甚至身体力行的支持着这句话,可也有部分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那从法律的......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


重婚罪需要去公安报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