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4处轻伤的判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他人只要构成了轻伤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民事的赔偿;但具体会如何判决就要受害者的实际情况,以及还有犯罪人员的认错态度来进行判决,如果积极的赔偿而且案件的情节也比较轻那么也有可能会免除刑事责任的。
  
  
  
总结: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费用?
      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费用?虽然民事诉讼能有效的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各项纠纷,但是在民事诉讼存续期间需要当事人投入大量的的人力财力力。就以民事诉讼所需投入的财力来说,当事人除了要支付代理律......


·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
      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一、解除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违约怎么算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卖一、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首先,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


·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


·公司辞退员工年休怎么算 一、公司辞退员工年休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年休怎么算一、公司辞退员工年休怎么算?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两者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两者的区别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的概率是比较多的,我国法律把抗辩权主要分为三种,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的抗辩权是适用于不同的情况的。很多人对......


故意伤害4处轻伤的判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