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合同到期后还需解除吗?

  合同到期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因为已经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到期了之后代表着双方的关系也会消失,而且双方的义务也算是履行完成,到期的合同是不需要再进行解除,但如果有其它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在合同的期限之内没有完成义务的话,那么就要看合同是否还需要履行。
  
  
  
总结:合同到期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因为已经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一、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该如何处理?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经营不善想要申请破产的话需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进行申请管理,申请之后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许多事情需要去准备处理,但其实现在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破产清算的......


·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
      一、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


·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
      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一、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要不要单位盖章?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份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最新十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评定标准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


·法律中规定的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
      法律中规定的注册公司法人有啥风险现在由于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业型公司,往往仅需要十多人或者是数十人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公司是需要法人代表的。法人代表作为一家公司的管......


对于合同到期后还需解除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