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法律对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期限。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异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的合同,在附条件解除或者解除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任意规定期限。逾期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限期合同。如果本合同不能被双方解除,也没有法律上的终止,则本合同不受任何一方的无限期约束。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未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重大债务经催告逾期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合法解除】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原履行期届满,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主要债务,催缴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履行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法律对合同的有效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期限。《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上海遗产税开征标准是什么?
      我国城市农村的贫富差距很大,富有的人一辈子不愁吃穿,穷的人,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所以部分发达的城市我国实行了遗产税的制度,遗产税顾名思义就是人们死亡后国家对其财产进行征税,并将这些......


·领养孩子的条件和渠道是怎样的?
      领养孩子的条件和渠道是怎样的?一、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


·构成要约的条件都有哪些
      构成要约的条件都有哪些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


·有名合同包括哪些?哪些合同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包括哪些?哪些合同是有名合同?一、有名合同包含的内容1、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电合同是指供......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买保险吗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买保险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没有约定合同有效期该怎样解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