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一、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要坐牢的,除非有以下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判处有期徒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判处有期徒刑后多久可以减刑?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四、减刑的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只要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基本上都是要坐牢的,只不过坐牢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犯罪情节的轻重,另外,在法院判刑以前就已经被羁押了的话,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有期徒刑的。
  
  
总结: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一、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要坐牢的,除非有以下情况可以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执行吗?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一)直接强制执行的方式:(1)对人身的管束,如《......


·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
      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计算依据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一、法律上的监护人定义是什么?
      一、法律上的监护人定义是什么?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


·办公室人员有高温补贴吗?
      办公室人员有高温补贴吗?我们都知道夏日高温工作的户外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企业是需要支付给他们相应的高温补贴,以弥补露天环境给身体以及劳动中带来的挑战,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高温补贴......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明确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低可以请求予以增加。过高一般是指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关系。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对自身的情况对对方如实告知。但是,如果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有隐瞒的情况,尤其是入职隐瞒已婚怀孕,那么......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