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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将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以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这个工人不能胜任这项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合格的;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5)社会保险劳动者按照下列情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受伤;(三)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的;(四)失业;(五)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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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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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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