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

  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隐私权是属于公民的权利之一,隐私权是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公民的合法隐私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二、隐私权种类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2、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3、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人们对于隐私权的保护意识还是不够强,但是相比较以前来说还是有所提高,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对于隐私的侵害越来越频繁,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是人们应当重点了解的内容。
  
  
  
总结: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隐私权是属于公民的权利之一,隐私权是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公民的合法隐私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民法典》第一百零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
      一、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一、预售定义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


·新刑法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编造并且传......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一般是会对违约金进行相关的规定的,但是违约金的金额是不能任意高的,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也是有一定的约束的。那么,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一、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是否和子女有关?
      一、父母离异后财产分割是否和子女有关?父母的共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


隐私权属于哪种权利的一部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