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一、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文学作品创作之后,并不强制要求登记,若是申请登记并被批准的,那么作者就有了著作权。该权利提出从批准通过公告之日起计算保护期,任何类型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都是50年,一旦超期,就可以被大众免费使用了。
总结: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一、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公司的隐名股东的危险有哪些
公司的隐名股东的危险有哪些隐名股东顾名思义便是名字隐藏起来的股东,即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的名义人都没有记载。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人,指的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
·据不少人反应,在买房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而由于自身缺乏这
据不少人反应,在买房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而由于自身缺乏这方面的应对能力,经验也不是很足,因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但其实对于一些购房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其实如果购房者能够小......
·盗窃罪在看守所六个月了没判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盗窃罪在看守所六个月了没判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盗窃罪在看守所六个月了没判刑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
·欠钱不还怎么办电话也不接?
欠钱不还怎么办电话也不接?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借钱给对方时,要核实其是否有能力偿还,是否具有可抵债财产,万一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如果借款......
根据相关规定著作版权年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