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有人已经提出过的技术方案或者社会公众对其技术方案已经知悉的技术。换句话说,我们申请人现在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别人不知道的,只有我们自己掌握的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技术方案不可能是后退的方案,只能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喔!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或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是指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所提出的发明对于现有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发明对于对应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来说是要经过推导分析、推理创新才能得出的结论。
  
  进步是指弥补或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出了一种新的构思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与实用新型创造性其实很不好区别,这就得靠专业人士进行专业的判断了,或者自己在申请之前也可以进行初步判断再决定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工业上制造或使用是指能够批量化的生产,比如一些地方的手工艺品只能靠人工单件生产,并且每一件产品都是不同的,这就不属于能在工业上制造或使用的产品。
  
  以上三个条件就是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条件,应当注意的是,专利审查员一般会先审查是否具有实用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总结: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最新股权变更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最新股权变更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股权变更协议书范本本股权变更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


·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吗?
      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吗?一般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要盖章的,但股东会决议只要有全体股东签字就能够产生效力。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


·怎么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论是进行房屋的买卖还是租赁,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当然不同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不同的。那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又该如何来判定?我们为......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什么,违约金有多少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什么,违约金有多少合同是交易活动中必备的文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权利义务,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大部分人在签订合同是会约定一条违约金,那么你对违约金了解多少......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无效婚......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