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务的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的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通过起诉追债应该怎么办理1、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2、注意执行时效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3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3年,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也就是说,借款到期后的三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归还的,超过三年则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提醒借贷关系中的款项出借人不要碍于面子一再拖延催款时间,从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代的社会,债权人如果没有办法联系到债务人时,在追讨债务的过程当中就会存在着一系列的难题,比如说送达材料无法进行,即使是起诉也会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可以通过下落不明证明来公告送达。
  
  
  
总结: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钢材贸易购销合同怎么写
      钢材贸易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贸易购销合同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
      有凭证借款应该如何讨债?有凭证借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债,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


·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一、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依法征收的农......


·盗窃不足三千怎么处理
      盗窃不足三千如果达到了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那就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一、有地无工作农民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有地无工作农民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具体赔偿多少钱没有法律规定,要看伤残等级及农村人均收支情况。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如果符合公司法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如果包含了股权分割的内容,那么和结婚的时间要直接的关系,离婚协议一旦进行签订不能......


对方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