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抽象危险犯的既遂怎么认定?

  抽象危险犯的既遂怎么认定?抽象危险犯的既遂的认定依据是目前的危险状态,也即危险犯是以造成某种犯罪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从危险犯的特征看,危险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施的《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只要构成足以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即为既遂,而不以严重后果的发生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这类犯罪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几种特定犯罪,例如《刑法》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其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则按照《刑法》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二、犯罪既遂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1、结果犯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3、危险犯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4、举动犯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抽象类型的危险犯,具有一般犯罪的基本特征,与其他犯罪既遂的区别之处在于危险犯的行为,是会使得某种事物,或者是某个个体的生命呈现危险状态。若是没有危险状态,或者是此种状态转瞬即逝,那么不会被认定为是既遂犯。
  
  
  
总结:抽象危险犯的既遂怎么认定?抽象危险犯的既遂的认定依据是目前的危险状态,也即危险犯是以造成某种犯罪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从危险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购买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购买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一、购买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买卖儿童,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均已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收养孩子的,必须......


·事实劳动关系实践案例
      求职人员通过公司的招聘,应聘上岗之后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与公司达成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是在签订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事先许可的福......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实践中,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呢?而要是单位想要辞退怀孕女职工,此......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一、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


·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想裁员的,那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此时除了要满足相应的裁员条件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的企业裁员的流程进行。那到底企业裁员的流程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


·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法院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抽象危险犯的既遂怎么认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