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祖宅继承最新政策如下: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二、房产如何继承1、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2、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3、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几笔费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这过程中的收费也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的,使用的是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4、继承人在办理了上面的这些手续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了,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5、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祖宅是可以继承的,与其他可以继承的财产一样,首先先判断祖宅的所有者在世期间是否有遗嘱,若是有,此时就按照此遗嘱来处理此房屋。若此遗嘱无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处置该房屋。此房屋是不可以分割的,故此一般是由某特定继承人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他人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总结: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祖宅继承最新政策如下: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警察违法办案程序及行政处分是怎样的?
      警察违法办案程序及行政处分是怎样的?警察违法办案程序及行政处分是怎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有下......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一、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


·企业分公司无授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一,企业分公司无授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


·当事人为躲避债务而离婚是否合理
      一,当事人为躲避债务而离婚是否合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


·仅凭收据能要回钱吗
      可以。收据只要是对方开具的,内容真实,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收据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至于能否追回该款,首先该当事人应当获......


·办理股权转让所需资料有哪些
      股权转让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司内部的转让,另一个是内部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外部人员。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


祖宅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