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而定。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普通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24时为止。2、盗窃险盗窃险的保险责任指在正常安全状态下,留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致使保险财产产生损失。除自行盗窃险车、助动车以外,盗窃险规定的保险标的的范围与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完全一样。对于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房门未锁、门窗未关等非正常安全状态下的失窃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盗窃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规定,均与灾害损失险相同。家庭财产两全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二、车险续保手续有哪些续保时如果前一年未出险,记得拿上前一年的交强险保单,可以给予10%的优惠。其他程序基本同投保程序,在同一公司续保的则手续可以简化。续保时还要注意前后保险期限衔接,可以提前几天投保,将保险期限和旧保单衔接好,避免脱保期间造成事故损失无法获得赔偿。值得提醒的是,车主如果在平时发生点小摩擦,倒不如自己买单,不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保持该年度保单的良好记录。因为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一般都对 “优质客户”给予费率优惠,即上一年不出险的车辆在第二年续保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一定的费率优惠。此外,在续保时,应详细了解各家车险公司的免赔率约定,即如果你在一个年度内车险出险率持续较高,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少保险公司仍对汽车多次出险加扣免赔率。我们国家的保险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除了比较常见的交强险和车辆方面的保险,关于家庭方面的一些财产的保险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就包括有家庭财产保险,灾难损失险和盗窃险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投保的。
  
  
  
总结: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


·员工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
      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是什么?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电话拉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有的人不知道在离婚之后,其实也是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导致争夺抚养权异常的激烈。但也有那种协议离婚的夫妻,之后要求更改抚养权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


·作为刑事案件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作为刑事案件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