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了什么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了什么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例如,李宁牌运动服;乔丹牌运动鞋。这种姓名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可以通过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事业报酬等方式实现。这其实体现了姓名权的财产利益。姓名权所体现的利益,从以上内容来分析,为精神利益。在现代社会中,姓名权的精神利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利用著名作家的笔名发表作品,可以赚取稿费,利用著名演艺员的艺名以提高票房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二、姓名权与名称权有哪些区别第一,姓名权和名称权之间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享有主体是所有的公民,即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人等等,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但是法人不能单独以自然人存在。第二,姓名权和名称权之间的内涵不同,姓名权可以包括个人姓名或者别号、曾用名、笔名、艺名等,只要符合相关法律即可,而名称权则主要指商号或者是公司的标识,没有其它延伸的内容。第三,姓名权和名称权之间的限制不同,姓名权即在自然人出生的时候,长辈或者父母所取,只要不取太离谱的姓名,例如取五六个字的姓名等等,一般都没什么限制,但是名称权则是法人或者企业拥有为多,所以获取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第四,姓名权和名称权之间的权能不同,姓名权的权能分为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而名称权除了这三种权利外,还有转让权,可以把企业或者法人所拥有的名称来进行营利性的转让。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公民享有姓名权,但同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总结: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了什么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
      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一、个人借贷是否要签订借款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


·没收财产的定位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与罚金一样属于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同时也也是属于财产刑当中的一种。实践中,只有《刑法》中明确规定适用没收财产的罪名,那么法官才能依法作出没收财产的处罚。不过对于没收财产......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


·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
      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一、个人偷税1000万怎么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属于工伤认定条件的是什么
      不属于工伤认定条件的是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


·营业信托纠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营业信托纠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事信托主要是以自然人为受托人,非经营性的信托。民事信托纠纷就是因良事信托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是公民个人生活信托纠纷,主要适用于以个人财产为抚养、赡养......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了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