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
      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次犯罪的原担保人不得再为其进行担保。酒驾当事人被拘后,如果能够提供保证人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可以不用拘留,作为保证人的,只需要带上能......


·江苏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高强度工作根据国家劳动法,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补贴的。在高气温环境下工作同样属于高强度工作,也应该发放补贴,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高温费,各个省市发放的时间和标准不一样。那么江苏高温费是哪......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要防止司机喝酒以后开车,为您创造一个比较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本意上不是要遏制我国公民喝酒,喝酒这种行为本身并不犯法。如果......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
      遗赠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认定有优先权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


·打官司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打官司律师的职责是什么,请律师应注意什么现实生活中,打官司是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是很难独立完成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说到请律师,有人就有疑问,打官司......


父母给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