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具有人合性,即股东之间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关系,股权对外转让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要求。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独立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案例的统计可见隐名股东资格不受过多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非商人。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实际上就是通过购买之前公司股东转让的股份后的股东,此时股份的转让必须要告知其他股东,且有板书以上的投支持票。一般来说,为了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公司的股份在转让之后需要进行变更,尽力减少隐名股东的存在。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近年来重大交通事故频发,很多朋友在遭受侵害之后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重大事故死亡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当由交通肇事者一次性付给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就可以生效吗?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就可以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


·行政处罚截止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截止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行政处罚的情况。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违反法律的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违犯法律的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书之后,要根据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履......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该义务是否是随着主义务一起产生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港城镇、贵城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可以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